這話題就讓我想到讀國小的時候,
阿婆店裡為了賺小朋友的零用錢,防止小朋友養成良好儲蓄習慣。
絞盡腦汁、無所不用的手段,在店裡擺設電玩部、百貨部、冷飲部、玩具反斗城以及小朋友群毆勸架區。
讓我最常跑的地方應該就屬『電玩部』吧!
到現在都還很懷念的遊戲機就是花一塊錢(或更多)彈一顆鋼珠到有紅燈的地方,
依照紅燈的分布面積,計算賠償倍數。
早期再玩的時候押金是無上限的,所以小朋友常常繳了一段不短的『學費』之後就能百發百中。
因為店家虧損連連,阿婆店的阿婆每天以淚洗面 ,苦苦哀求小朋友們不要將賭金投超過10元。
(其實是直接在機台上張貼【上限最多10元,抓到投超過,全部的錢沒收。】這幾個大字,自旁還親切的補上注音符號,怕小朋友看不懂。 )
最自豪的一次,就是從阿婆店裡用兩斤袋裝著幾百個一塊錢,帶著朋友走到隔壁冰品店請大家吃冰。
然而,因為前陣子(應該更久以前)一個小朋友,因為玩類似的遊戲機台而莫名其妙的被抓到警察局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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