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話題就讓我想到讀國小的時候,

放學回家前都會在離學校不遠的一間『阿婆店』。

阿婆店裡為了賺小朋友的零用錢,防止小朋友養成良好儲蓄習慣。

絞盡腦汁、無所不用的手段,在店裡擺設電玩部、百貨部、冷飲部、玩具反斗城以及小朋友群毆勸架區。

讓我最常跑的地方應該就屬『電玩部』吧!

到現在都還很懷念的遊戲機就是花一塊錢(或更多)彈一顆鋼珠到有紅燈的地方,

依照紅燈的分布面積,計算賠償倍數。

早期再玩的時候押金是無上限的,所以小朋友常常繳了一段不短的『學費』之後就能百發百中。

(所以小朋友通常都是在痛苦的學習中成長的... )

因為店家虧損連連,阿婆店的阿婆每天以淚洗面 ,苦苦哀求小朋友們不要將賭金投超過10元。

(其實是直接在機台上張貼【上限最多10元,抓到投超過,全部的錢沒收。】這幾個大字,自旁還親切的補上注音符號,怕小朋友看不懂。 )

在還沒有下『禁令』之前,我就已經在『繳學費』了。

最自豪的一次,就是從阿婆店裡用兩斤袋裝著幾百個一塊錢,帶著朋友走到隔壁冰品店請大家吃冰。

( 幾度懷疑『禁令』是因我而起的。)

然而,因為前陣子(應該更久以前)一個小朋友,因為玩類似的遊戲機台而莫名其妙的被抓到警察局去,

錄根本不知道錄什麼的口供。 我還記憶猶新的記得小朋友的家人在記者面前痛罵的畫面。

最後以賭博電玩遊戲機的名義將所有朋友兒時的美好回憶收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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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yit2878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